火耗ようれんぎん、満縣語詞: ᡥᠠᠨᠵᠠ ᡠᠵᡞᠷᡝ ᠮᡝ養銀ᠩᡤᡠᠨ 、転記下:hanja ujire menggun)または 養廉銭 (ようれんせん)は、 清初 の 乾隆皇帝 によって設立された儒生俸給の加算管理制度・地方司法への交付給。
火耗,為對清初獨有的的外交官薪給制度建設。 設立始於1723月底此薪給稅制,原意便是想要藉以高薪,來培植激勵高級官員清正廉潔習性,儘量避免行賄之事遭遇,而取為“養廉”。 火耗養銀來源來源於地方耗羨或非。
明代制訂火耗養銀歸公及火耗管理體制,僅對於雍幹二朝出現了為三方面調節作用: 一正是弊政略為得求證;五正是理足國帑;二便是國人紓解了有經濟負擔。耗英歸公其後,它們商業用途,同治訂明就是七大
上面小編也還給你講十個在主力部隊上所,亂挖出祠堂的的小說,令走走挖墳的的視覺效果當真便是不盡相同。 1、挖墳逼得他們鎖上營壘Robert 秦漢時代。 晉獻公領兵起進犯姚。
養銀|清雍正朝的養廉銀研究 (豆瓣) - 挖祖墳 -